首页“「鑫达注册」”首页,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对其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1
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对其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原名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为设立于1985年的中外合资企业——
珠海经济特区蓉胜电工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0日,公司股票成功在深圳证券
及系统制造、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裸铜线、金属绞线、切割线、合金线),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
2015年12月15日,广东蓉胜作出股东决定,制定珠海蓉胜公司章程,同时
任监事,张扬羽担任公司秘书。2015年12月18日,珠海蓉胜取得珠海市金湾区
2016年10月,广东蓉胜向珠海蓉胜增资17,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形式增资
9万元,其余部分以广东蓉胜持有的漆包线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根据经审计的账面
净值作价16,991万元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蓉胜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0
2016年10月20日,广东蓉胜作出股东决议:①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8,000万元,增资17,000万元,由广东蓉胜以货币方式增资9万元,以其持有的
漆包线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作价16,991万元增资;②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
生为董事会秘书;④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2016年11月3日,珠海蓉胜获
2017年1月17日,广东蓉胜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更名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15日,贤丰控股作出股东决定:①同
2019年2月25日,珠海蓉胜、贤丰控股、珠海盈望及珠海朋望等相关方签署
式向珠海蓉胜增资3,000万元,其中珠海盈望增资1,3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124.5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75.50万元;珠海朋望增资1,700万元,增加注册
资本1,470.5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29.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蓉胜的注册
20,59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595万元,其中珠海盈望增资1,124.50万元,珠海
朋望增资1470.50万元;②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
珠海蓉胜合并口径下各公司的办公区内,评估现场勘查日电子设备维护状态较好,
上表中列示的财务数据,其中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份数据已经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1)京会兴审字第
中总资产账面价值69,494.16万元,负债账面价值42,030.62万元,净资产账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
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
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发【2014】109号,2016年修订);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3.《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
16.《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中
19.《资产评估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
说服力强的特点。由于本次评估与被评估单位可比上市公司少,交易案例难搜集,
入情况,根据其实际用途和市场情况及企业的经营情况来具体分析后确定评估值。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
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
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
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有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车辆为
交易市场中找到相同或相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因此无法采用成本法与市场法评估。
资料,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
估。对于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
变化中;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单位将保持稳
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尽职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
定估算的依据和底稿;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的17%和
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 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 16%
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本次评估假设未来
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构成
租赁协议,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场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9,494.16
万元,评估价值为74,985.30万元,增值额为5,491.14万元,增值率为7.90%;总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22,882.78万元,差异率40.21%,差异
(三) 在评估基准日后,至2022年6月29日止的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
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至2022
年6月29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价值的参考依
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日为2021年11月22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